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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关镇:关于打非治违有奖举报的通告

2024-1-30 09:54|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烟花爆竹、引线属危险物品,主要成份是高氯酸钾、硝酸钾、高氯酸铵等化学物品,具有易燃易爆性质,极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杜绝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 ...

烟花爆竹、引线属危险物品,主要成份是高氯酸钾、硝酸钾、高氯酸铵等化学物品,具有易燃易爆性质,极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杜绝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老关镇和谐平安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 、境内杜绝一切非法作坊,对所有无证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闭。

二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手段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三 、凡经营烟花爆竹的,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否则,所经营的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没收。

四、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要立即向镇政府、派出所举报,不得隐瞒、包庇。

五 、对参与非法生产活动的务工人员,或在本镇外从事非法生产的本镇人员,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因参与非法生产发生伤亡事故的,所造成后果自负.

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人员,要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向镇政府或公安机关投案,执法机关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否则,将依法予以严惩。

七、 举报奖励办法:

1、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如举报线索属实,视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的规模,对举报者予以奖励2000—30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2、与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活动作斗争,有效防止重大案件或事故发生的奖励5000—30000元。

3、对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有特殊贡献的,将给予重奖。

4、举报电话:老关镇政府:0799-3461009

                        老关派出所:0799-3461110



老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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