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多渠道关爱我县城乡困难、弱势群体,助力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江西武功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发起设立“武功实业•菲尔公益基金”,委托芦溪县红十字会执委会依法依规有序实施。 江西武功实业有限公司捐赠款 坚持人道关怀、救急实施公益事业为主;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传递温暖、自强感恩;阳光运作、透明管理的原则。 本基金实施救助工作将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和发起方、捐赠方的捐赠意愿实施,遵循“先救急后救穷、帮困不帮懒、助善不助恶、扶正不扶邪”的救助思路。专用于两个方面: (一)本县各村(社区)、各公益组织或管委会认为可以捐赠的单位实施公益项目捐赠,捐赠资金试行一事一议由管委会确定; (二)具有芦溪户籍或长期(一年以上)在芦溪工作、生活(由工作单位或基层红会组织开具证明)因以下原因致困的城乡居民: 1.突发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救助器官移植(含造血干细胞移植)、肝癌患者、恶性转移重性子宫癌患者优先; 2.遭遇重大变故致困; 3.因教育陷入窘境;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且自身确实无能为力的较为困难家庭,实施特别关爱和人道救助工作。 视基金情况每月限名额救助,救助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例(特别困难对象由基金管理委员会酌情决定),优先救助乡(镇)、村均成立了红十字会组织(限组织成熟具备六有条件,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或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专门的设备器材、有红十字特色活动,开展了三救三献工作)的会员或城乡居民,对已救助的对象,年度内不重复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