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江西省、湖南省政府在我市签订《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仲伯,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亚联,江西省财政厅巡视员王斌,萍乡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江河,萍乡市政府副市长黄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杨国华,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庄大力,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群出席签约仪式,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湘东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渌水河自东向西流经江西、湖南 渌水河,从我市湘东区金鱼石流入湖南醴陵境内。在我省境内称萍水河,是萍乡市的母亲河,在湖南省境内叫渌水,是醴陵市的母亲河。 湖南省、江西省代表签订协议 签约仪式上,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仲伯,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亚联分别代表湘赣两省政府在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两省将以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与湖南省株洲市交界处的国家考核金鱼石断面的水质为依据,建立渌水流域上下游江西、湖南两省横向水环境补偿机制。若金鱼石断面当月的水质类别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目标(Ⅲ类),湖南省拨付相应补偿资金给江西省;若金鱼石断面当月水质类别劣于国家考核目标(Ⅲ类),或当月出现因上游原因引发的水质超标污染事件,江西省拨付相应补偿资金给湖南省。补偿资金实行“月核算、年清缴”。补偿期限暂定三年。 赣湘跨省流域补偿协议签约仪式的举办,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的有力之举。市财政部门将抓住渌水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政策机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工程、经济、科技等措施,加强对渌水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渌水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并力争有所改善,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