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4年3月4日至5月底,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芦溪镇所辖洋田管理处、更田村、潭田管理处、水山村、古城管理处、温埠管理处、东渡村、路行村、新田村、柳江村、葛溪村、麦园居委会、芦洲园居委会等13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县委第四巡察组对芦溪镇所辖瑞泉村、年丰村、蔗棚村等3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巡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主要任务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监督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围绕“四个聚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了解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村(社区)的落实情况,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担当作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巡察整改等情况。 二、联系方式 接访地点:芦溪镇人民政府武装部二楼,县委第三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联系电话:18079979733(县委第三巡察组) 电子邮箱:931068580@qq.com(县委第三巡察组) 意 见 箱:芦溪镇人民西路39号镇政府大门入口处右手边 来信请寄:芦溪县金鹰路清正芦溪大楼县委巡察办207室 受理电话、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同时,打开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即可进入“码上巡”小程序直接反映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芦溪县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