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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法院设立专业法庭服务乡村治理

2019-7-30 13:45|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萍乡日报

摘要: 去年4月,上栗县法院在全省率先实现人民法庭专业化,成立江西首个家事法庭,不仅审理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民事案件,还审理虐待、重婚、遗弃等刑事案件,实现“民刑合一”,走出了一条服务乡村治理的新路。2018 ...

去年4月,上栗县法院在全省率先实现人民法庭专业化,成立江西首个家事法庭,不仅审理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民事案件,还审理虐待、重婚、遗弃等刑事案件,实现“民刑合一”,走出了一条服务乡村治理的新路。2018年,该县家事法庭共审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209起,结案率达到99﹪,调解率、撤诉率均达到85﹪以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温情断家事

以家为本,以和为贵。为了更好地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上栗法院在家事法庭内设立圆桌审判庭,审判庭内挂上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的情感标语,营造浓厚的家庭氛围,消除当事人的紧张和抵触心理,帮助成功化解家事矛盾创造条件。

家事审判不仅要求法官要具备专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技能,更需要法官加强家庭关系学等知识的学习。该院一支由两名员额法官、两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的“娘子军”队伍,将“热心、耐心、爱心、细心”的特点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法官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审判能力,自发考取婚姻家庭咨询师证,对当事人进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式的专业调解,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巧解千千结

为更好地修复亲情关系,家事法庭在审案中将“法、理、情”集于一体,重视调解矛盾,帮助当事人更好地恢复生活常态。

诉前调解、联合辖区司法所和妇联进行第二次调解、立案后法官当庭进行第三次调解,将该院在家事案件审理中“调解优先”的原则贯彻到底,在化解双方矛盾、修复双方感情上下足了功夫。同时,该法庭积极争取妇联、团委、民政等多方力量,共同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各项权益,并与民政部门协作,加强对婚姻法焦点问题及家庭道德风尚的宣传,增加村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去年4月,潘女士因饱受丈夫崔某的家庭暴力,向上栗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法官审查后,该院发出了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崔某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同时,家事法官联合辖区派出所、妇联、村委会协助保护令的执行,并积极向崔某普及法律意识,劝导其珍惜生活,莫因冲动误入歧途,成功使崔某认识到错误。

上栗县法院家事法庭成立以来,依托智慧法院实施跨庭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让当事人就近参加诉讼,使审判质效得到了全面提升。下一步,该院将整合社会各方力量,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打造工作更细、作风更实、服务更好的新时代特色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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