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法治更好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每位同学的法治意识,接受法治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安全,争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学生。3月29日下午,芦溪镇第四中心学校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芦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艳,学校专职副书记陈军及法院工作人员出席活动。本次活动由学生发展中心主任易继锋主持。 活动伊始,张艳向芦溪镇第四中心学校进行图书捐赠。 陈军郑重聘任张艳为芦溪镇第四中心学校法治副校长,并颁发聘书。 张艳就目前学生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表示后期将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学校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邀请孩子们走进法院,身临其境进行模拟庭审,甚至参与适合旁听的案件。 芦溪县人民法院宣讲员从《增强法制观念,反校园欺凌》、《国家安全教育日》、《防止溺水安全教育》三大版块为四年级全体学生作开展了法治安全教育,讲座中,宣讲员语言通俗易懂,声情并茂,孩子们认真聆听并积极参与互动,踊跃回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校园是孩子们快乐成长的地方,校园的安全牵动着老师和家长的心。本次“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引导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自我保护,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我们相信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四校学子一定能做到知敬畏、守底线,自觉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名严于律己,知法守法的当代好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