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人民陪审员任免计划,按照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等方式,经过报名、资格审查、征询意见等程序对拟任命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考察,确定了45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将取消任职资格。 公示期: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5日。 联系电话:7676099;联系地址:芦溪县司法局基层股。 芦溪县司法局 2024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