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赣府厅发〔2023〕21号)、《江西省司法厅“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工作方案》(赣司字〔2024〕5 号),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现就芦溪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799-7676148 投诉举报信箱设置地点:芦溪县司法局大门外墙上 投诉举报邮寄地址:芦溪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 二、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芦溪县行政执法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可在正常工作日内进行投诉举报: 1.“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2.任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执法尺度不明、执法管理粗放,权力任性,过罚严重不匹配等问题。 3.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4.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随意委托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滥用强制措施,检查过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5.粗暴野蛮执法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6.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 7.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等问题。 三、投诉举报须知 1.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投诉举报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 特此公告。 芦溪县司法局 2024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