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 《巡回审判进了“联络站”》 被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 《时代主人》关注报道! “芦潇溪水碧粼粼,洞锁烟霞别有春。”这是宋代词人王观笔下的芦溪。 向阳草木青,明媚春光暖。3月6日,芦溪县芦溪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内,国徽熠熠,横幅高挂,桌椅整齐……随着法槌敲响,巡回法庭在群众“家门口”开庭了。 为扩大代表、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地汇集民意民智,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了解和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法院将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机制和“法官在身边”工作机制深度融合,通过在芦溪镇试点开展“巡回审判走进人大代表联络站”这一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用“小案件”形成“大震慑” “你为什么酒后驾车?”庭审中,审判法官对被告人王某发问。 “当时感觉自己没喝多少,路程也不是很远,就抱着侥幸心理,选择自己开车。我以为没什么事儿……”王某回忆当时的情景,满脸懊悔。不同于平常在法院内开庭,这次有点特殊。在芦溪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县法院对这起酒后驾车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与想象中法院审判的庄严不可接近不一样,这次开庭就在我们身边,面对面让我们了解了开庭流程,还用实际案例向我们普及了法律知识。”有旁听群众在巡回法庭上表示。 庭审前,法庭向参与旁听人员发放了案情简介,使大家对案件有了初步了解。法院干警也详细宣讲了酒驾、醉驾的标准、危害以及法律后果。庭审过程中,法官再次提醒旁听人员,切勿触碰酒驾高压线,切忌抱有侥幸心理,任何时刻都要谨记“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没想到醉驾、酒驾的危害这么严重,不但有可能要吊销驾照、坐牢,还要交罚金,醉驾、酒驾的红线坚决不能碰!” 农村党员干部是党在基层工作中的“主心骨”和“火车头”,这一群体中发生的酒驾、醉驾现象屡禁不止,不仅造成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也对党在基层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造成了损害。 “太震撼了,这是身边的教训,回去以后我也要向村里的同事、村民普及酒驾、醉驾的危害,保护好群众的同时,也是保护好我们村干部自身。”镇人大代表、葛溪村村干部刘秀中说。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的逐项进行,30多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村干部和人民群众“零距离”了解了王某因触碰法律底线而付出的惨痛代价,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 “我们刚买的新房子,就被楼上流下来的污水给泡坏了,跟物业反映也不管用,开发商也说不是他们的问题。” 原告周某与物业、开发商及楼上住户协商未果,于是将他们诉至法院,这一案件内容紧密贴合百姓日常生活。经过商议,承办法官和人大代表一致认为适宜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以案释法,提升人民群众自我生命和财产保护意识。 同样在芦溪镇人大代表联络站,该案件如期开庭,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和人民群众“零距离”旁听庭审,利用智能一体机、互动屏等数字设备播放案件所需的音视频信息,并通过“数字人大”平台实时同步讯息,以便广大代表和群众了解现场情况。 “当事人请阐述您的身份信息。”“当事人是否要申请回避?”“除了诉状内容外,还有需要当庭补充的吗?”“现在由被告陈述答辩意见。”原、被告围绕财产损害赔偿相关问题进行举证、质证与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在法官张弛有度的把握下有序进行,代表们认真听,仔细观摩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细心观察审判员的庭审驾驭能力。 “作为人大代表,我还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巡回法庭活动,庭审过程中秩序井然、节奏流畅,程序规范严谨,充分展现了审判人员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 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为载体,精心挑选物业纠纷、邻里纠纷、赡养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群众关注度较高、与群众关联度较大的典型案件在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巡回审判,将“坐堂审案”改为“送法上门”。 “希望人大和法院多联合开展公众开放日、巡回审理、庭审观摩、见证执行等活动,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不少群众纷纷表示。 在“小站点”发挥“大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将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巡回审判工作融合在一起,是县人大常委会打造反映民情“直通车”、服务群众“连心桥”、学习法律“加油站”、解疑释惑“润滑器”的创新工作形式的一个缩影。 “今天我们在这里不是正式开庭,是进行一个诉前调解,主要是为了帮助双方尽快解决矛盾,如果调解不成功,再走正式开庭程序。” 原告在被告家具店购物期间,因被告未设置明显提醒标志,导致原告摔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双方私下协商未果,诉至法院。经过法院与双方沟通,决定在芦溪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诉前调解,16名人大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列席旁听。 “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引导原告购物时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被告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原告作为成年人,仍然摔倒并致残,正说明了其危险性,你们没有及时整改,必须负主要责任。”现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火药味十足。 “原告提出的要求是完全合理合法的,为了尽快解决这个事情,他们主动降低了索赔金额,可以说相当有诚意了。”休息期间,镇人大代表陈爱华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在承办法官以及人大代表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及引导下,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金额由19万元降为1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都表示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原、被告双方的要求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开庭前我们也没想到,在人大代表的积极协调下,能取得这么好的效果。”法官对人大代表在调解中发挥的作用表示高度肯定。 “感谢人大和法院提供了一个这么好的平台,参与这种调解活动,不仅可以发挥我们代表的作用,帮助群众解决烦心事,还能让我们进一步学到法律知识,将来可以更好地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近年来,芦溪镇人大通过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立法意见建议16条,实现载体共建、功能共融、品牌共创、群众共享,搭建起“法言法语”与“民言民语”的双向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接地气、聚民智、汇民力的作用,是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多元实践,有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具体、更生动。 “我们将进一步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这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单元,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联系,常态化开展好巡回审判走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切实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监督推动等职责与法院审判执行职能对接融通,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纷需求的同时,有力促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起到1+1>2的效果。”芦溪镇人大主席易培勇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