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保护和传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工作。现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拟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 15 日至4月23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芦溪县文广新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799-7588807 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文化艺术中心(县非遗保护中心) 邮政编码:337200 芦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4年4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