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养殖、违章搭建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有效遏制河道“脏乱差”现象,保障行洪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推进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保护流域生态,建设五陂美丽河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河长制相关规定,现将河道管理范围内相关禁止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养殖牲畜等;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搭建阻洪建筑物;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电、炸、毒鱼;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六、对人为开垦防洪河道用于种植养殖、搭建违章建筑等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七、对已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农作物、养殖牲畜、违规搭建的,请自行清除,并恢复原貌。对未清除或拒不执行相关规定要求的,依法从严处理,镇政府也将统一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举报电话:0799-6311159。五陂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