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第三批典型案例,指出我市部分县区工业固体废物存在乱堆乱倒、违法处置现象。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会议,针对问题分析原因,讨论加强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具体措施。 6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指导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规范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文件明确规定企业应切实承担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要求,建立管理台账,规范分区贮存,依法利用处置,健全环保手续,做到内部管理严格、转移处置规范、管理台账清晰;各属地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摸底调查,开展帮扶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守牢环境底线。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下一步将持续关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问题整改进展,加强与工信、发改、公安、工业园区等部门协调联动,联合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