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工业园在建工地及土方综合利用场地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湘东工业园在建工地和土方综合利用场地安全和环保的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 1.安全管理 (1)健全与执行安全制度。在建工地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循并执行。 (2)排查与整改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潜在的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特种作业与设备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认证和定期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同时,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应急管理与救援准备。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5)提升安全培训与意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2.环保管理 (1)建立与执行环保管理制度。在建工地必须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和措施要求,确保施工活动符合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同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2)降低噪声与振动影响。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设备和技术手段降低噪声和振动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程度。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进行改善。 (3)废水与废弃物处理方案。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要求;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利用工作,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标。 (4)严格实施“六个百分百”标准。一是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为确保施工区域封闭管理,应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并确保其坚固、平整、整洁、美观,以满足城市风貌规划要求并保障车辆行驶安全视距。二是裸土百分之百覆盖:施工现场长期裸露的土地必须被完全覆盖或者绿化,以防止风吹起尘土。三是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运输车辆及挖掘机械在驶离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并采取防尘措施,严禁携带泥土、尘土离开工地。通过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等设施,确保车辆干净无尘地离开施工区域。四是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施工现场有车辆经常通行的区域必须硬化处理,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细石、钢板等,以减少因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五是拆除工程百分之百湿法作业: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应采用湿法作业方式,如使用水枪或喷雾设备对作业区域进行喷水,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六是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渣土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厢密闭,防止渣土沿途散落和飞扬。 二、土方综合利用场地管理 1.选址安全。选址应优先考虑地质条件稳定、远离水源地、居民区及重要设施的区域,防止土方堆积而引发地质灾害和环境问题。同时,需兼顾周边交通状况,确保运输便利且不影响交通安全。 2.完善相关手续。必须办理土地和林地报批手续;开工前,必须办理立项、环评、水土保持等手续;所有运土单位必须到当地政府申请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并取得审批后方可运输。 3.区域规划与标识。应合理规划区域布局,明确标识各区域用途及限制,以确保各类弃土得到妥善处理,避免混放和交叉污染。 4.土方堆放与防排水处理。土方堆放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分层碾压。同时,需加强场地周围及作业面的防排水处理,确保场地排水畅通、无积水,以降低水患风险。 5.封闭管理。参照在建工地“六个百分百”标准采取全封式闭围挡管理,并安装监控。施工期间须专人管理进出车辆和运输物,只允许审批后的车辆出入并严格管控运输物品,杜绝乱倒垃圾行为。包括闲置用地在内的所有场地,未动工期间,要封锁所有出口,杜绝私自偷倒固废的行为。 6.加强巡查管理。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的承运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安全、环保和管理等巡查记录台账,防止建筑工地管理无序现象。园区规划建设办和综合协调办要安排人员每天开展对在建工地、闲置用地、土方综合利用场地进行巡查,每周安排一次对上述区域采用无人机进行拍摄,发现问题及时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