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建强基层组织,增强服务本领,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全力推进全县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林业工作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考核中位列三类县第八名,获评“全省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先进单位”“赣中西林业有害生物联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全市林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林长制工作考核第一”“县直机关单位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等荣誉。 突出理论武装,在政治坚定上创模范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课、必修课,对标对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新要求,自觉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夯实模范机关建设的思想根基。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等方式,通过集中研学、专题讲学、活动促学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2023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交流研讨6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专题宣讲1次,做到理论学习全覆盖。 突出固本强基,在组织建设上创模范 注重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2023年,召开支委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12次,专题学习会5次,党员大会4次,组织生活会1次,集体“政治生日”2次,开展谈心谈话17人次。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前往结对共建社区开展文明创建、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12次。组建林业科技服务团队,通过扶持一批林业科技示范户、推广一批实用科技成果、培养一批林业乡土专家,加大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力度,开展技术培训、送科技下乡活动6期,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70个。 突出作风建设,在严明纪律上创模范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打造勤廉机关。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先后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长政治谈话15人次。常态化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2023年,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1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会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次。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21次。紧盯涉林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领域,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岗位的监督管理,制定《芦溪县林业局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扎牢制度“笼子”。 突出先锋引领,在深度融合上创模范 坚持党建引领,将林业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让广大党员在生态建设一线争当绿色先锋,构筑生态文明建设坚强堡垒。2023年,完成森林抚育5000亩,低产低效林改造6568亩,人工造林补植2500亩,补植补造7200亩,造林补助2600亩,打造木材战略储备基地3000亩,森林质量持续提升。积极争取林地指标,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有力,申报批复永久使用林地2928.447亩,办理林地行政许可手续16宗,林地面积达329.23亩,在全市报批林地排名第一。加强林业科技推广,林业产业提质壮大,完成油茶新造4500亩,油茶低改18000亩,新增森林药材种植2800余亩。同时,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自然保护地管理等生态保护工作,有效保护了全县生态治理成果,加快了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