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打非治违”的震慑作用,现将2起烟花爆竹领域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旨在以案为鉴、以案释法,切实强化人民群众的安全法治意识,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筑牢全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底板。 案例一:芦溪县出口花炮厂涉嫌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半成品案 基本情况:经芦溪县应急管理局调查核实,芦溪县出口花炮厂涉嫌从湖南浏阳某企业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半成品(笛音效果件,俗称“叫子”)。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企业不得从其他企业购买烟花爆竹半成品加工后销售或者购买其他企业烟花爆竹成品加贴本企业标签后销售,不得向其他企业销售烟花爆竹半成品。 处理情况:目前,芦溪县应急管理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将从严从快依法依规处理。 案件二:芦溪县久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涉嫌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案 基本情况:经芦溪县应急管理局调查核实,芦溪县久安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向零售经营者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不得向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处理情况:目前,芦溪县应急管理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将从严从快依法依规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希望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断提高自律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安平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