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矫正意识,帮助其主动回归家庭,顺利融入社会。7月12日,东大司法所联合东大派出所、街团委、东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阳光生活 重塑新生”专题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水平,打造“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新模式,东大司法所邀请街团委、东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服务,工作人员结合社区矫正对象情绪激动导致再犯罪的真实案例,正确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遇到心理问题时,应如何调整心态、释放压力、管理情绪,达到心理平衡,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积极健康的心态,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再犯罪风险。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的第四年,东大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带领社区矫正对象深入解读《社区矫正法》重点条文,学习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履行的相关法律义务和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防范“全能神”等邪教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反邪防邪,崇尚科学意识,提高抵御邪教能力。 社区民警面向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反诈宣传,详细讲解参与网络诈骗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提高防范诈骗意识,在守好自己“钱袋子”的同时,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再次触碰法律红线!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其遵法守法意识,帮助其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培养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同时也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