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7-16 14:54|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关于涉及非法生产车辆限期接受处理的公告
2022年1月1日以来,有以下8辆车辆(见附件)因非法运输危险品被桐木镇打非治违依法扣留,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桐木镇人民政府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我镇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非法生产车辆限期接受处理的名单
桐木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