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 门户 城事资讯 湘东区 查看内容

速看!湘东区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安排

2024-7-24 10:17|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2号)和《关于印发湘东区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府字〔2024〕2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 ...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2号)和《关于印发<湘东区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府字〔2024〕2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度、切实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区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保障教育公平为重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的教育条件和公平教育的机会,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免试入学原则。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一定要在当年公历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才能入学,否则不得办理学籍。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任何形式选拔生源,严禁采用测试或“密试”等名义选拔学生。要按照男女生比例和各班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原则随机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二)持续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全区各校要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继续使用好我市统一建成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通过家长在线报名、入学资格审查、报名信息核验、录取结果反馈等招生入学流程,真正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网上办”“掌上办”“随时办”。要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生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学生信息,切实防止通过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减少不必要的负担。

(三)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各乡镇及区直中小学要按照“属地管理、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招收学生,各乡镇及区直学校具体招生范围为:

1.湘东镇

湘东镇中:招收湘东镇云程社区(原前街居委会、下街居委会)、五四村、河洲村、裕升村、美建村、五里村、樟里村、甘泉村、黄堂村、新湄村、和平村、江口村、新垅村、浏市社区等地户籍学生。

湘东小学:招收云程社区(原前街居委会、下街居委会)、五四村、裕升村户籍学生,幸福花园小区、云程望族部分学生;河洲小学:招收河洲村户籍学生及河洲村境内小区学生;远大小学:招收樟里村户籍学生、春风小区部分学生;御泉湾小学:招收五里村、甘泉村、樟里村、新垅村户籍学生,五里巨源村安置区、五里幸福小区巨源矿安置区、泉湖新城部分学生;美建小学:招收美建村户籍学生等;黄花小学:招收黄花村户籍学生;大江小学:招收大江村、巨源村、长荷社区户籍学生,大江巨源村安置区部分学生;泉塘小学:招收湘东镇泉塘村、阳干村户籍学生,部分下埠镇木马村户籍学生;黄堂小学:招收黄堂村、江口村、新湄村户籍学生;和平小学:招收和平村、浏市社区户籍学生。

2.荷尧镇

荷尧中学:面向全镇范围招收适龄学生。

荷尧中心小学:招收萍洲村、荷尧村骆驼湾原渡槽以上、荷发社区、上云村、横江村、善山村村部以上区域等地户籍学生;大义小学:招收大义村、善山村村部以下区域、荷尧村骆驼湾原渡槽以下区域户籍学生;青云小学:青云村、泉陂村等地户籍学生;泉陂小学:招收泉陂村等地户籍学生;双福小学:招收福溪村、上云村、横江村等地户籍学生。

3.老关镇

老关中学:招收老关村、关里村、三角池村、二鲤村、登官村、渡口村、油塘村、檀梓村除张家坊组、上新田之外的其它组户籍学生。 

新华中学:招收前进村、仁村村、红星村、檀梓村张家坊组、上新田组户籍学生。

老关镇中心小学:招生老关村、老关集镇户籍学生;关里小学:招收关里村户籍学生;三角池小学:招生三角池村户籍学生;二鲤小学:招收二鲤村户籍学生;登官小学:招收登官村户籍学生;渡口小学:招收渡口村户籍学生;油塘小学:招收油塘村户籍学生;檀梓小学:招收檀梓村户籍学生;前进小学:招收前进村户籍学生;仁村小学:招收仁村村户籍学生;红星小学:招收红星村户籍学生。

4.下埠镇

下埠镇中学:面向全镇范围招收下埠户籍适龄学生。

下埠中心小学:招收大陂村、木马村户籍学生;下埠镇公立第一小学:招收下埠村、光华村、杞木村、西源村(部分)、虎山村(部分)、潭塘村(部分)户籍学生;胡家小学:招收胡家村、虎山村(部分)户籍学生;长春小学:招收长春小学户籍学生;潘塘小学:招收潘塘村、西源村(部分)户籍学生;横溪小学:招收横溪村户籍学生;栗塘小学:招收栗塘村、潭塘村(部分)、西源村(部分)户籍学生。

5.排上镇

排上中学:面向全镇范围招收排上户籍适龄学生。

大路里小学:招收大路里村、东村、南村、北村户籍学生;荷塘小学:招收荷塘村(一二三四五年级)户籍学生;排上中心小学:招收排上村、毛园村、横塘村(六年级)、荷塘村(六年级)户籍学生;上珠小学:招收上珠村、沸水村户籍学生;山田小学:招收山田村户籍学生;横塘小学:招收横塘村(一二三四五年级)户籍学生;石甲坊小学:招收石甲坊村户籍学生;梅林小学:招收梅林村(一二三四五年级)户籍学生;红星小学:招收陂田村、官桥村(六年级)户籍学生;桥头小学:招收桥头村户籍学生;官桥小学:招收官桥村(一二三四五年级)户籍学生。

6.东桥镇

东桥镇中:面向全镇范围招收东桥户籍适龄学生。

东桥小学:招收东桥村、草市村、杨源村、边山村1-6年级户籍学生;茶红小学:招收茶红村、南岸村、兰台村、中院村等地户籍学生;沿塘小学:招收长塘村、江边村,凫田村、黄泥湖村户籍学生;界头小学:招收界头村、厚田村、边山村等地户籍学生;鸭路小学:招收鸭路村、五峰村、坑背村、小坑村等地户籍学生;凫田、黄泥湖教学点:招收所在村户籍学生。

7.广寒寨乡

广寒寨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初中部:招收官陂村,官溪村,塘溪村,郊溪村,洞溪村,高仓村,江山村,垦殖场的户籍学生;小学部:招收官陂村,官溪村,洞溪村,高仓村,江山村,垦殖场户籍学生。塘溪小学:招收塘溪村、郊溪村户籍学生。

8.腊市镇

腊市中学:面向全镇范围招收腊市户籍适龄学生。

腊市镇中心小学:招收腊市村、救塘村、镇机关、各基层站所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竺园村及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炉前村东洲片居民子女可自主选择进入腊市镇中心小学或炉前小学就读;凤凰小学:招收凤凰村及区域内居住、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炉前村喻佳坊组村民子女可自主选择进入炉前小学或凤凰小学就读;炉前小学:招收炉前村、境内企业从业人员子女及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明塘小学:招收明塘村及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乌岗小学:招收乌岗村、境内企业从业人员子女及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庙岭小学:招收庙岭村、返乡农民工工业园内从业人员子女及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同时根据家长自愿,居住在邻庙岭小学(不跨高桥河)的乌岗村适龄儿童可入庙岭小学就读。

9.麻山镇

麻山镇中:招收麻山镇户籍全镇适龄学生,招收由区委协调过渡时期白竺乡沙坪村、水洋村、龙台村、上江村,湘东镇江口村等地户籍适龄学生。

麻山镇中心小学:招收麻山镇麻山村、景星村、连山村、苏坊村、船形村、中坪村、横岗村村民适学子女及湘东镇江口村户籍学生;桐田小学:招收麻山镇桐田村、新塘村村民适学子女及湘东镇江口村户籍学生户籍学生;汶泉小学:招收麻山镇汶泉村、桃源村村民户籍学生;三山小学:招收麻山镇三山村户籍学生;善洲小学:招收麻山镇善洲村、小桥村户籍学生。

10.白竺乡

白竺中学:招收白竺村、太阳升村、黄岗村、长坑村、上村村、柘村村户籍适龄学生;也招收沙坪村、水洋村、龙台村、上江村户籍适龄学生。

源湴学校:招收源头村、大丰村和崇源村等地户籍适龄学生。

龙台小学:招收沙坪村、水洋村、龙台村、上江村等地户籍小学学生;柘村小学:招收柘村户籍学生;白竺发展小学:就近招收白竺村、太阳升村、黄岗村、长坑村、上村村适龄儿童。

11.峡山口街

萍钢中学:招收峡山口街户籍适龄学生及湘东镇泉塘村、阳干村、大江村、巨源村、长荷社区等地户籍适龄学生。

萍钢小学:招收萍安钢及下属居委会,新建居委会,日星居委会,姚家洲社区,新街居委会,新街步行街,新街中心街,新村居委会姚家洲片区、砚田居委会、滨河居委会、新群居委会、昌盛居委会等地户籍学生;新村小学:招收新中居委会,诗新居委会,新岭居委会,湘新社区,新村居委会虎形山、牛形山片区等地户籍学生。

12.区直学校

湘东云程初中:招收滨河新区内的锦绣路以南、昌盛大道以西、长春路以北、滨河北路以东片区的户籍适龄学生,湘东镇道田村、黄花村、河洲村,峡山口街砚田居委会、滨河居委会、新群居委会、昌盛居委会(过渡期)户籍适龄学生。其他年级一律不对外招生。

湘东云程小学:招收峡山口街砚田居委会、滨河居委会、新群居委会、昌盛居委会(过渡期),湘东镇道田村,滨河新区内的锦绣路以南、昌盛大道以西、长春路以北、滨河北路以东片区的户籍学生。其他年级一律不对外招生。

湘东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湘东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

(四)严格控制大班额

确保小学和初中各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的省定标准班额,班上学生超过标准班额的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五)强化控辍保学工作

全区各校要认真落实区教育局下发的“联控联保、动态监测、行政督促、书面报备、精准帮扶”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三)统筹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一)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校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及时完成学生学籍转接。扎实做好异地搬迁群众子女转学就学的衔接工作,保障搬迁群众子女在当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由教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属地管理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均要建立学籍并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残障儿童教育权益。

(三)从严管理特殊类型招生。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优化入学程序,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各校要按照我省“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实行人才子女教育保障计划,增加优质教育供给,优化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障举措,为引才留才提供服务保障,落实好外籍学生、华侨子女等群体入学政策,细化入学操作程序,统筹做好安排。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四)强化招生入学工作保障

(一)加强招生预警。各校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区域内存在的大班额学校情况以及出现的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等情况,尽早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二)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在春、秋季开学后要定期核查学生入学、返学情况,规范办理学籍异动、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收取借读费,对没有平台录取学校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超计划招生。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三)加强违规问责。各学校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防止出现以“密考”、“八升九”“直升班”等名义组织初中学生提前到高中学校就读,对违反规定进行招生的学校,由区教育局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对责任人依法依纪问责,直至撤销或解聘相应职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重视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入学政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深入细致做好入学政策解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切实营造良好的招生入学工作氛围。

如有违反招生政策的

家长可拨打

招生入学工作举报电话:0799-3441006

向区教育局举报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