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医疗机构用药用械安全,大力提升农村地区药品安全保障水平。7月23日,芦溪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芦溪县检察院对辖区内村级卫生所(室)药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卫生所(室)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是否存在使用过期药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建立购进台账,是否索取、查验、留存供货商相关资质及合法票据,药品是否分类摆放,阴凉避光等药品是否按要求存放,药品的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湿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中药饮片是否有原始包装等方面。 检查发现大部分村卫生室能够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个别单位对部分药品未按药品属性及贮藏要求储存,未建立购进台账及未留存供货商相关资质,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村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