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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出击!湘东区铁腕整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2024-7-30 09:49|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交通运输领域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及个人生命,还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违法改装车辆、违规运输危险物品等行为,则可能引发爆炸、火灾 ...

交通运输领域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及个人生命,还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违法改装车辆、违规运输危险物品等行为,则可能引发爆炸、火灾等重大事故,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命财产构成巨大威胁。这些违法行为的存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让道路变得不再安全,让每一个出行者都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

为了向社会公众和交通运输企业、行业从业人员普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教育警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现将5起交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TRAFFIC SAFETY案例一

刘某某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案

2024年1月1日,萍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湘东大队执法人员在湘东区S308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刘某某驾驶的赣J****2江铃全顺牌小型普通客车运输柴油,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责令停止经营,并罚款30000元。

TRAFFIC SAFETY案例二

萍乡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驶公路案

2024年1月8日,萍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湘东大队执法人员在G320湘东路段执法巡查发现,该公司驾驶员驾驶赣J****2大型货车超限超载运输货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30000元。

TRAFFIC SAFETY案例三

南昌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污染公路案

2024年1月16日,萍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湘东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湘东区S308高速挂线K117处公路路面存在公路污染约90平方米,经执法人员核查是南昌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车辆造成污染公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5000元。

TRAFFIC SAFETY案例四

萍乡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2024年5月14日,萍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湘东大队执法人员在G320国道老关路段执法巡查发现,萍乡市某物流公司驾驶员驾驶赣D****3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5000元。

TRAFFIC SAFETY案例五

萍乡市某工贸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4年6月3日,萍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湘东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30000元。

处罚不是目的,交通运输安全才是重中之重。湘东区将持续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通过严格执法,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违法者不敢轻易触碰法律红线。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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