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配合全市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烟花爆竹质量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依法打击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现将5起烟花爆竹质量违法案例公布如下: 01 2024 年1月,我局委托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当事人萍乡市湘东区某烟花鞭炮零售部销售的“特福红”爆竹、“花中花”组合烟花开展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经检验,上述检品不符合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9593-2015《烟花爆竹组合烟花》国家标准要求,均被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024年3月22日,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1.没收不合格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49元;3.罚款96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2 2024 年1月,我局委托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当事人萍乡市湘东区某烟花鞭炮经营部销售的“2#白狼火箭(升空类火箭)”烟花开展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经检验,上述检品的“销售包装标志”、“引燃装置”两个检验项目不符合 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3月22日,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7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3 2024年6月,我局委托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当事人萍乡市某花炮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堂红炮”爆竹开展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经检验,上述检品“烧成率”检验项目不符合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已立案调查。 04 2024年6月,我局委托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当事人萍乡市湘东某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的“特福红”、“恭喜发财”爆竹开展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经检验,上述检品的“引燃装置”和“销售包装标志”检验项目不符合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均被判定为不合格。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已立案调查。 05 2024年7月,我局委托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当事人萍乡市湘东区某烟花爆竹专卖店销售的“惊焰”爆竹开展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经检验,上述检品的“销售包装标志”检验项目不符合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已立案调查。 湘东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贴牌套牌等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防范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事故,筑牢质量安全底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