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因经济困难导致的中断缴费问题,确保每位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险权益,湘东区于8月23日召开了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政策宣传会议。此次会议由区社保中心主任刘战民主持,湘东区农商银行领导及全区各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出席会议。 会上,刘战民主任详细阐述了“助保贷款”政策的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她指出,为解决我区部分参保人员因经济原因无法持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困境,湘东区出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助保贷款政策,明确了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贷款条件、额度、期限、利率、政府贴息机制及各方职责等核心要素,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提供帮助。 具体而言,该政策主要面向具有湘东区户籍、已在区社保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法定退休年龄8年(含)以内、到龄时符合我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需延续缴费以达到15年要求的个体参保人员)。特别是针对城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人口、失业登记的国企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生活困难群体,以及政府补贴期满后仍有续缴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了专项的助保贷款支持。 贷款额度根据个人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及年度最低缴费标准确定,总额度上限设定为6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5年,利率则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贷款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之前,其贷款利息将由政府全额贴息;一旦达到待遇领取条件,贷款利息则转由个人承担。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需积极行动起来,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助保贷款政策,确保群众能够听得懂、算得清、愿意贷、得实惠。同时,要引导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充分利用这一政策,通过助保贷款解决缴费难题,从而有效提升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 此外,湘东区农商银行领导也在会上就养老保险助保贷款业务进行了业务宣讲,详细介绍了放款还款的具体操作流程,并汇报了当前助保贷款工作的开展情况。各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也纷纷就助保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交流发言,为进一步开展助保贷款政策宣传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会议最后指出,下一步,湘东区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助保贷款政策能够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