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我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将芦溪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线索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进行采矿行为。 2.持勘查许可证进行采矿行为。 3.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采矿行为。 4.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5.地质勘查、测绘等自然资源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或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问题。 二、举报方式 书面信函、电话方式或者直接向芦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 举报电话:0799-7551813 邮编:337200 举报地址:芦溪县芦溪镇小江路 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芦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