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管理,保证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和安全,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卫医字[2017]80号)要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实行备案管理。经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799-6661123 附件: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公示表
安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医疗机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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