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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敲响防火警钟,桐木一人被处罚!

2025-2-5 14:01|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冬季天干物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起典型案例请引以为戒!↓↓↓2025年1月23日上午11时许,桐木村村民李某到该村涧山公墓山祭拜亡母, ...

冬季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起典型案例

请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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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23日上午11时许,桐木村村民李某到该村涧山公墓山祭拜亡母,祭拜过程中燃烧纸钱,由于天气干燥,风力较大,燃烧的纸钱飞入周边茅草中引起山火。桐木镇组织应急、消防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展开扑救,当天下午15时,明火被扑灭,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要设施损毁情况。

目前经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调查,相关部门对李某予以训诫,责令其写出保证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防范森林火灾

一定要提高警惕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

森林防火规定



防范森林火灾倡议书


全县广大群众:  

随着春节即将来临,返乡人员日渐增多,祭祀活动、农事用火等风险增多,自去年入冬以来我县一直久晴无雨,气温偏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目前我县已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时值森林火险高危时期,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特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倡议如下: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防火规定,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认清“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的严重性,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主动履行好森林防火的社会责任。

二、加强自我约束,杜绝火灾隐患。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重点期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四)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七)不准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三、加强防火宣传,牢记监护责任。要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友宣传森林防火重要性、野外用火风险性和森林火灾危害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财富,保护绿色家园,防范森林火灾,需要你我共同努力。让我们行动起来,让森林远离火魔,用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新春佳节。


上栗县应急管理局    

上栗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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