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 栗市监企责改〔2025〕01号
江西侨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经查,您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商业保理”的经营项目,在公司办理档案迁移时(福建迁至江西)也未随同提交行政许可或备案材料,您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或者办理备案擅自从事“商业保理”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九项的规定。 依据《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的规定,现责令您公司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或到登记机关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取消“商业保理”的经营项目)。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吴家奇、潘永禄 联系电话: 15979247369
联系地址: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406办公室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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