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除“四害”活动的 公告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工作要求,为有效控制虫媒传染病的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在县城区开展秋季除“四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药物购买 9月5日-9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县直各单位、社区、企业和餐饮、宾馆、超市、建筑工地等重点经营场所可按时到县疾控中心大院食堂侧边仓库洁康海尔斯病媒生物防制有限公司购买消杀药物,或者自行联系有资质的消杀公司购买服务。购药联系电话:18170868879 薛长杰。 二、灭鼠注意事项 1、全县统一投药时间为9月7日至11日。县城区公共外环境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时间在9月4日至11日。请注意看管好小孩、家禽家畜,防止人、畜、禽误食中毒。 2、连续投药期间内,每天检查补药一次。 3、投药后及时填鼠洞,修补鼠咬痕迹,清理鼠尸,清扫残余药。 4、如有发生误食中毒,可注射维生素K1解毒。 5、餐饮单位、居民住户、办公楼、学校等室内灭鼠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夹鼠板等物理灭鼠方法,不提倡投放灭鼠药剂。 三、灭蟑注意事项 1、对杂、乱、脏的环境,做到“三清、一堵”(清杂物、清卵鞘、清蟑迹、堵墙缝),减少蟑螂孳生栖息场所。 2、应用化学药物,用投毒饵、带留喷洒等方法消灭蟑螂,在投放毒饵时应注意防潮,毒饵应投放在橱柜、抽屉等边缘,以点多面广、少量多堆的方法进行,每堆大约0.1—0.2克。再用灭蟑螂烟熏片时,一定要先关闭门窗,点燃药品后,所有的人要离开施药现场密闭1—2小时后,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清理死蟑螂。 3、按面积10平方米用药1片。施药后隔2-4周重复施药一次。 4、施药时室内不能有人员,关严房门、窗门、封严各种通风口、空气窗等,2-3小时后打开门窗通风,清扫环境。 5、本品对人、畜微毒,避免小孩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误食或大量吸入烟雾会引起恶心、呕吐、出汗、咳嗽,应及时送往医院处置。 四、灭蚊蝇注意事项 1.清理蚊媒孳生地,清除室内和庭院积水,翻盆倒罐、平洼填坑,疏通下水道、沟渠、挑台露台,保持水流畅通,及时清理废弃器皿和废旧轮胎及绿化带内易产生小型积水的瓶瓶罐罐、塑料袋、纸杯(盒)等散在垃圾、废弃物;及时排除建筑工地、地下室等处无用积水,铲除蚊虫孳生环境。 2.窨井窨缸、地下室集水井、景观水体等易孳生蚊蚴的不流动水体及时投放灭蚊蚴缓释剂。3.垃圾桶要密闭、加盖,定期冲洗垃圾箱内壁(角),垃圾箱、厕所周围的地面要做到硬化,保持清洁卫生,减少蝇类孳生场所。 4.食堂安装纱门纱窗、灭蝇灯、风幕机等防蝇设施,或安装捕蝇笼诱杀苍蝇。 5.避免在高浓度灭蚊剂环境中久留,尤其是儿童,更不能在那儿逗留片刻。 6.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灭蚊剂,用灭蚊剂后注意室内通风2小时以上。 7.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一旦在使用灭蚊剂的过程中出现恶心、呕吐、出汗、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特此公告
芦溪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九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