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9月10日,芦溪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办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溪国土所对山下村一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钢棚进行依法拆除。
据了解,工作人员日常巡查发现山下村冯某违法占用基本农田200余平方米用以建设生产厂房后,上门讲解政策、对户主进行口头劝解,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该地块上违法搭建的钢棚,恢复土地原貌。冯某不但逾期未整改,还继续搭建厂房,9月10日,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办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溪国土所对厂房进行了拆除,并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恢复土地原貌,且实施复垦复绿。
此次执法行动,有效震慑和打击了在农田耕地里违章搭建的违法行为,狠刹了乱建歪风,切实保护了国家农田耕地。接下来,芦溪镇将持续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在违建管控工作上,加大对违建巡查的力度,做到“早发现、快查处、严管控、狠打击”,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决不手软,坚决将违建遏制在“萌芽”中,确保违法占地零增长、违法建筑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