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县委第一、二、三巡察组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月16日,分别进驻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含芦溪、南坑、新泉派出所),对三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在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情况及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进行巡察监督。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巡察期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箱、接访地点: NO1.第一巡察组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委政法委) 联系电话:0799-7550087 电子邮箱:30940825@qq.com 联系箱::芦溪县人民西路邮政大楼大门口 接访地点:芦溪县人民西路邮政大楼五楼509室 NO2.第二巡察组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799-7676708 电子邮箱:2434058635@qq.com 联系箱:县司法局一楼大门口 接访地点:县司法局三楼302办公室 NO3.第三巡察组 第三察组(负责巡察县森林公安局) 联系电话:0799-7048128 电子邮箱:490489707@qq.com 联系箱:县森林公安局大门口 接访地点:县森林公安局3楼县委第三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来信请寄 凌云南路45号县委巡察办502室(老农业局五楼)县委第 巡察组(收) 邮编:337200 受理电话:0799-7558789 接访时间:9:00-17:30 特此公告。 芦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