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芦溪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保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保障领域,持续加大民生工程投入。2019年1-8月,全县民生类支出18.43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9.8%,同比增长4.2%。 一、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1-8月,教育支出完成37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0%。主要用于扶持义务教育发展,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实施教育减免政策。支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供给能力。支持高中教育和职业成人教育等。 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从2018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30元提高到580元,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38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05元提高到340元,人均月补差达到255元。1-8月,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1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6%。 三、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490元/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55元/年。1-8月,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5%。 四、农业农村领域保障加强。1-8月,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4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6%。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民生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农村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五、城乡社区建设推进有序。1-8月,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39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等,进一步提升了县城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