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交叉检查暂行办法》,近日,萍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湘东生态环境局、芦溪生态环境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农水局开展了县级饮用水水源交叉检查工作。 一是召开了萍乡市县级饮用水水源交叉检查工作布置会,会议解读了《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萍乡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交叉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学习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将抽调人员分成两个检查分组。二是分别对上栗县水厂取水口(栗水河)饮用水水源地和莲花县自来水公司取水口(白马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落实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着重检查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牌、警示牌、隔离护栏设置情况,道路桥梁穿越防撞栏、导流槽和应急池等应急防护设施配套建设情况,以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等防治情况并形成问题清单,较好的指导了相关县(区)开展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保障了饮用水源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