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拟投入360万元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对县城区大气质量实行网格化监测监控,便于定向管控,因源施治;拟投入100万元在年底前完成芦溪县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二是强化督查调度。成立由县委督查办、县环委会和十个专业委员会组成的大气污染治理督察组,并建立长效督查机制,对各乡镇和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三是强化追责问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质量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扬尘管控、企业管控、秸秆禁烧等纳入考核内容,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记入档案,实行终身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