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日报专版
前言
上栗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志愿调解
今年以来,上栗县法院挂牌成立上栗县志愿调解中心,与志愿者组织联手推出以“调到家、法入心”为内涵的志愿调解品牌,志愿调解通知成功率达到72%,调解成功率达到43.4%,弃诉率达到11.32%,使今年该院民事案件的上升幅度从平均月增185.3%下降至平均月增27.4%,民事案件的案均用时减少2天,实现了为诉讼“减量提速”的目标。
一是叫响一块牌子。亮出“志愿调解”的牌子,设计志愿调解的标识和服装,强化非诉、自愿、和解的理念,丰富志愿调解的物质和精神载体,使志愿调解易于接受、传播和流行,成为一种人民群众高度认同、广泛采纳的纠纷化解方式。
二是建立一支队伍。从上栗县志愿者联合会7000余名志愿者中,挑选160名热爱调解工作的志愿者,作为上栗县的志愿调解员,并对其进行突击培训,帮助志愿调解员快速入门,建立一支接地气、懂法律的志愿调解队伍。
三是开辟一处场所。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志愿调解办公室、志愿调解室,用于志愿调解员办公和调解案件,并进行适当的布置,营造浓厚的调解文化氛围,还配备电脑、打印机,接入多元化解e助理系统、远程调解系统,为志愿调解的开展创造条件。
四是设计一个流程。立案窗口收案后立案前,将案件分流到志愿调解室,由志愿调解室通知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成功且不申请制作调解书和司法确认的,由当事人出具放弃起诉书,调解成功且申请法院制发调解书或者司法确认的,移送立案窗口立案,形成志愿调解与诉讼无缝对接。
五是跟进一套制度。制定和实施《志愿调解员廉洁和保密承诺》《志愿调解员工作职责》《志愿调解工作规则》《关于明确适用志愿调解的纠纷类型的通知》《关于建立志愿调解激励机制的意见》《志愿调解员业绩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约束和规范志愿调解员的行为,支持和激励志愿调解员履行职责。
六是配备一组团队。组建辅助团队,与志愿调解员一起工作,承担系统数据输录、调解记录等辅助性工作。组建业务指导团队,为志愿调解员提供调解业务的指导和点评。组建诉调对接团队,为志愿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或者制发调解书。组建党建团队,安排一个支部与上栗县志愿者联合会直属支部结对共建,为志愿调解提供党建引领。
特色法庭
2018年以来,上栗县法院在全省率先实现人民法庭全面专业化,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实践,专业法庭建设取得了实际成效。省高院葛晓燕院长到花炮法庭实地调研,并对该院专业法庭的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市中院张雪群院长将我院专业法庭的建设写进法院工作报告;上栗县委肖妮娜书记和县政府利军县长分别将我院专业法庭的建设写进县委全会工作报告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省委社会治理创新调研组也专程调研我院的专业法庭建设,并给予高度评价。
一是压实了前沿阵地。五个人民法庭以类分案,管辖全县范围内的一类案件,充足的案源,有效吸附了大量人员,案件与人员的双下沉,有力夯实了人民法庭这一前沿阵地。
二是避免了资源浪费。2018年五个人民法庭9名法官审结案件1220件,人均结案136件,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67.9%,2019年上半年五个人民法庭8名法官结案910件,人均结案113件,人均结案率同比上升109%,专业法庭法官的资源效应发挥得更加出色。
三是开展了多元化解。花炮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志愿者联合会、交警大队、妇联等行业自律组织、群团组织和职能部门安排人员,参与专业法庭的案件调解,促使不少当事人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专业法庭成为多元化解的新平台。
四是提升了审判质效。2018年五个人民法庭结案率98.79%,被改判或发回案件49件,同比下降30.99%,2019年上半年五个人民法庭结案率79.29%,同比上升11.32%。与之前相比,结案率大幅上升,改判发回率大幅下降。
五是增强了司法公信。同一类案件交由同一个人民法庭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同案同判,增强了司法判决的社会公信力,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服判息诉率上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上升,上访率下降。
六是参与了乡村治理。出台《专业法庭服务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推动人民法庭立足专业审判,进行提前预警、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分别参与治理非法生产、家庭暴力、非法集资、破坏生态、交通肇事五类常发多发的社会问题。
暖心便民
实行跨庭立案和巡回审理,让当事人就近参加诉讼。运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向当事人及时发送案件进展情况。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避免无谓的诉讼。尊重善良风俗,尽量减轻诉讼对当事人产生负面影响。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法律疑虑问题。
扫黑除恶
上栗县法院在扫黑除恶上出实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将政治任务纳入法治轨道来推进,既不人为拔高,也不刻意降低,坚决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审结7件29人,精准区分了罪与非罪、涉恶犯罪与非涉恶犯罪、集团犯罪与团伙犯罪、前科与涉恶,实现了积极作为精准打击。
脱贫攻坚
上栗县法院服务脱贫攻坚,出台“司法扶贫意见”,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通绿色诉讼通道;派出两名干警分别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包村长,拨付帮扶经费,负责帮扶两个村的脱贫工作;组织26名干警结对帮扶3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广大法官走下审判台,深入农村,积极参与精准脱贫工作,脱贫攻坚一线有了更多的法官身影。
队伍建设
上栗县法院在队伍建设上求作为。一是构筑不出事的牢固防线。制定《关于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等十余项规章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坚决抵制说情、请客和送礼三种易发高发不正之风。二是营造想干事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弘扬井岗山精神争创一流业绩活动、政治建警活动、党建活动,强化党员身份认同和干警使命担当,想干事成为队伍的主流思想。三是锻造能干事的司法本领。组织开展业务学习,鼓励参与在职教育,硕士达到5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达到26名,司法能力有效提升。四是建立干成事的激励机制。教育干警有为才有位,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引导干警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