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省委关于开展人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巡察组,自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对县人防办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人防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领导干部 二、巡察内容 1.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省、市、县委相关部署要求不认真,走过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不严格,基层组织机构不健全,权力监督机制不完善,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消极对待,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彻底等方面的问题。 2.人防项目审批验收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防空地下室不批不建、少批违建、批而不建、乱批滥建;应验收不验收、不按程序验收、降低标准验收;人防工程违规报废拆除,违规使用人防经费,违规招投标、设备采购;监管缺位、监管不力、监管不严等违规违纪、权钱交易、收受贿赂问题。 3.易地建设费减免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易地建设费应收不收、随意减免、超范围支出、不按规定上缴、隐瞒截留等假公济私、权力寻租、贪污挪用问题。 4.人防工程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国有人防工程使用随意减免租金、坐收坐支使用费、违规参与经营、倒卖人防商场摊位、非法获取利益等以权谋私、管理失控、滥用职权问题。 5.作风建设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滥发奖金补贴、公款消费、公款旅游、吃空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隐性变异等问题;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6.县委需要了解的其它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信访接待地址:县住建局五楼县委专项巡察组办公室 举报信箱:县住建局一楼大厅 电子邮箱:931068580@qq.com 信访举报电话:0799-7163002 集中接访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8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特此公告 中共芦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