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时节已经来临大家的辛勤付出即将换来丰收的喜悦然而,少数农户在收获过后还在田间地头焚烧农作物秸秆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这不,已经有人因为露天焚烧秸秆被处罚了!↓↓↓ 10月10日,杨佳田村发生一起秸秆焚烧事件,张佳坊乡政府联合新泉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取证,通过调查,确认是杨佳田村民徐某某(化名)所为。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按四十六条规定,对涉案人给予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 经过宣传教育,当事人承诺不再违法焚烧秸秆,并撰写了保证书,目前,徐某正在进行为期一周的义务防火鸣锣宣传。 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会造成大气污染,是形成雾霾天气的主要因素,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做好秸秆回收、暂存、转运工作,增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树立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请大家遵纪守法,切莫以身试法! 为加强森林防火和秸秆禁烧工作,张佳坊乡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由副书记、乡长亲自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推进会,通过张贴禁火令、发布微信公众号新闻、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敲锣等方式加大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并每日对辖区内各村进行巡查,实现了宣传全覆盖。 请广大村民朋友们 立即行动起来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秸秆禁烧 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张佳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