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利妥昔单抗(注射液)、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和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来那度胺(胶囊)、 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培美曲塞(注射液) 纳入我区医疗保险特殊药品支付范围。 今后我区符合使用特殊药品条件的参保人员, 可按比例报销以上三种药品的费用。 这次调整的特殊药品,是根据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有关规定实施的,均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出现了新的全国最低价,执行时间自2019年9月1日起。全国如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低于我省医保支付标准的,省医疗保障局将适时对相关特药的支付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如患者在定点机构使用特药的结算价格低于现行我省支付标准的,按实际结算价格及我省规定比例进行报销。(咨询热线:0799-3377683、0799-3377685) 具体如何调整的呢?请大家一起来看看 赣医保字【2019】17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保险特殊药品支付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最后,再次温馨提醒使用特殊药品的参保患者,如何报销特殊药品费用。 “三步走”即可享受相关报销待遇 一是携带病史资料到我区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特殊药品责任医生处办理用药申请评估等手续。 二是携带病史资料、由责任医生开具的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等材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 三是持医生处方、特殊药品待遇证及本人医保卡,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相关特殊药品,即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