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丽带队出席对县公安局党委的巡察情况反馈,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陈丽在反馈会上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整改不落实,就是政治上不担当。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要自觉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反馈的问题要细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升。 ◆要充分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巡察工作见长效。被巡察党组织要举一反三,由表及里地查找问题根源,把阶段整治与长期整改、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与源头治理、解决问题与推动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增强整改的质量和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