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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用好大数据平台助推廉洁萍乡建设

2019-10-30 11:07|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廉洁芦溪

摘要: ​按:自廉洁萍乡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各单位都能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迅速行动,积极探索,涌现了一大批典型经验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现将芦溪县开展廉洁萍乡建设工作典型予以刊发。芦溪 ...
按:自廉洁萍乡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各单位都能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迅速行动,积极探索,涌现了一大批典型经验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现将芦溪县开展廉洁萍乡建设工作典型予以刊发。

芦溪县用好大数据平台助推廉洁萍乡建设


为推动廉洁萍乡建设向基层延伸,芦溪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利用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让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将大数据切实转换为监督实效,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执纪向数据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有力有序推动廉洁萍乡在芦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数据采集“全面化”,信息共享无缝隙

大数据平台以政务网站为承载,按照“一库四系统”架构组织建设,“一库”是指大数据仓库,负责数据的加载和存储;“四系统”是指民生资金公示系统、大数据库采集系统、智慧监督预警系统和廉政档案管理系统。自平台上线以来,先后收集了组织、财政、民政、发改、审计、城投、农业农村、各乡镇等20多个单位的基础信息138余万条,收集了全县1.2万余名党员、6196名公职人员的廉洁档案信息30多万条,建立了公职人员信息、村(社区)干部信息、党员信息、人口基本信息、去世火化信息、贫困户信息、民生资金信息、工程项目信息、组织处理信息、犯罪信息、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等27类基础数据库。通过完善整合各部门的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整合,使这些信息数据由原来的“各自为政、封闭运行”转变为现在的“共享共用、相互作用”,逐步实现了数据的互联互通、数据的同步使用、信息的实时共享,为平台监督执纪打下坚实基础。


信息公开“便捷化”,阳光监督无盲区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大数据平台上,将每一批每一笔惠民资金进行公开,精确到每笔资金领取的人员身份信息、领取的金额、资金的用途等,真正实行了公开化、“阳光化”,既方便群众查询本人信息,又方便执纪办案调查取证,形成了一个实事求是、还原真相、记录留痕的信息和数据库,构建了“大数据+明察暗访+群众监督”大监督格局。同时,在县市民之家和全县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一体机,群众可通过发短信、廉洁芦溪微信公众号、点击一体机、扫描身份证等方式登录民生资金公示系统,直接获知自己享受的农村低保、城镇低保、专项扶贫资金、危房改造民生资金情况、相关的政策信息以及民生项目的进度,如发现金额不对、条件不符、虚报冒领、重复发放、数据有误或是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可直接点击“投诉”按钮进行快速投诉。目前,通过一体机前来查验的群众达200余人次,收到群众投诉2件,办结回复100名。


数据比对“高效化”,发现问题无死角

依托大数据平台,全县纪检机关既主动出击,精准排查问题线索,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了从“人在看”到“云在算”的转变,依靠对海量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分析的“前台晒”“后台比”功能以及投诉举报受理功能,发现了一批党员干部聚众赌博、酒驾、吸毒,利用死亡人员名额领取低保,个体工商户、公积金人员、参保人员被认定为低保户,商品房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等问题线索,实现了对民生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和党员、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今年以来,通过关联分析平台发现疑似问题线索4950条、疑似问题资金438万余元,涉及人员2490人,对187个政府投资项目预警亮灯。


线索处置“规范化”,严肃问责无例外

在碰撞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及受理投诉举报的基础上,按照当天受理、3个月内办结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流处理,并进行跟踪督办、综合分析、及时销号备案。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管理权限,涉及村干部和村级党员的问题线索,交由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处理,涉及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交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处理,涉及县管干部的,交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处理。自平台上线以来,通过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已组织处理1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清退违规领取民生补贴108人20余万元,彰显了科技的力量和大数据的威力,提高了监督的效率和质量,增强了执纪的精准度与震慑力。同时,针对平台反映集中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如,今年3月,聚焦农村低保资金发放群众反映集中的情况,县纪委县监委督促县民政局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1259户1433人,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管理运行“科学化”,安全防范无漏洞

为全面规范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的运行维护和使用,该县成立了芦溪县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工作小组和平台管理办公室,由县纪委县监委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出台了《芦溪县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平台管理、使用流程和查询、访问、线索分流等相关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规定。同时,为确保平台数据录入真实、准确、及时,要求大数据库采集系统用户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对数据的录入负总责,同时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操作人员负责平台日常信息采集,分级管理,根据各自权限使用平台。为保证平台安全运行,该平台实行公示数据库与管理数据库隔离,其他四个系统均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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