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栗县纪委、上栗县委组织部、上栗县民政局、上栗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此项制度的出台,标志着上栗县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厘清村级小微权力边界、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等方面,迈出了全新的步伐。 “一直以来,县纪委监委非常重视加强对村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在信访接待和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村(社区)由于监督力量薄弱、村务公开不透明、工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是引发干群矛盾的诱因。”上栗县“廉洁萍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构建民主自治、权责明确、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监督有力的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体系,我们根据市委、县委关于推进廉洁萍乡建设的部署要求,在推进村(社区)监督平台建设过程中,通过出台硬性制度,全力推进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确保村级组织和村(社区)干部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明晰,村(社区)干部法纪意识、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进一步保障。” 为了确保到2021年底初见成效、2023年制度机制基本成熟定型,基本实现全县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上栗县根据村级事务运行类别,根据决策类、管理类、服务类三大类别,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公共资源交易、集体收益分配与补偿赔偿、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农村宅基地审批、村级财务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救助救济及惠农补贴等28项具体事项,逐一明确事务清单,明确运行流程、明确风险警示,并按照事务清单相配套原则,绘制运行流程图,列清各个事务清单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办理条件、操作程序、公开公示等,做到一事一流程,确保基层干部能够“照单办事、按图操作”。 同时,为了强化对28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实施的制度保障,上栗县紧盯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完善村级工程项目监管、健全村级补助资金监管等制度,全力构建事前对标准、事中看流程、事后核程序的监管体系。为了织密监督网络,上栗县还通过加强民主监督、强化执纪监督等手段,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在加强民主监督方面,我们坚持村民依法自治原则,在坚持‘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的同时,全面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公开,并不断探索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导下的民主监督,全力调动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据上栗县“廉洁萍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县还积极探索党员村民“点题公开”“疑问反馈”等方式,通过利用公开栏、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不定期公开村级事务运行情况,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质询,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 据悉,为了确保28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落地,上栗县坚持按照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三全”要求,坚持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查监督、农村审计监督、专项检查监督范围,全力做细做实监督检查,确保“清”“廉”要求贯穿到基层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 28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具体涉及哪些内容? 村级办事究竟该按照什么程序操作? 详情请放大下方图片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