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纪检干部在监督执纪中的程序意识和纪法意识,推动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执法和案件质量提升,10月30日上午,芦溪县纪委县监委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监督执纪业务培训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叶润锋主持会议,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机构)机关全体干部,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 培训班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海南考察调研讲话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在人民日报刊发的署名文章《努力提高创造性贯彻落实的水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郭力根在全市县区廉洁萍乡建设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第二阶段,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姚宜闯就如何提升案件质量、如何规范监督执纪执法程序作了专题辅导。姚宜闯结合工作实践,从当前市县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如何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如何规范办案程序等方面,对如何贯彻《规则》《规定》进行详细地解读和说明,并结合芦溪县本地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加深了与会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解和认识,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专题辅导后,叶润锋就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规则》《规定》作了要求讲话。一要强化学习,全体纪检干部要主动适应新规定、新要求,通过认真研读学习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转化为业务实践,真正做到内化于行,外化于行,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二要提高责任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担当履职尽责,认真细致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监督执纪工作中,要遵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三要有全局意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案件审理室在案件审理工作中要敢于担责、敢于说不,要切实对案件质量把好关,负好责,其他相关部门要注重通力合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共同努力,相互协作配合,切实推动案件质量上台阶,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再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