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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纪委区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完成成果

2019-11-19 09:26|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清风安源

摘要: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区纪委区监委牵头,会同14个区直单位,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此前已经公布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 ...
​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区纪委区监委牵头,会同14个区直单位,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此前已经公布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接下来将分批次陆续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日前,区纪委区监委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包括:

  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解决贫困户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委托区建筑设计院对全区15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逐户鉴定,全区251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2户)已开工251户,已完工179户。

      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台账,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223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同时,联合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对全区55个集中供水点的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进行了细致的摸底调查,共投药进行水质消毒52处。组织完成了管水人员的体检工作。


  解决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

  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三避免、一确保”要求,即避免因贫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辍学,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零辍学”目标。

  组织各镇街委、学校深入属地和涉及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调查,摸清贫困户教育人口就学状况,精确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制定了《安源区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要求学校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一月一报”制度,目前已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安源区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共计1508人,无一人辍学。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重点抓好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开展学校党员教师结对帮扶贫困户子女活动,组织教师定期走访贫困学生家庭,适时掌握贫困户子女思想动态、及时进行疏导。


  围绕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解决贫困地区乡村卫生医疗机构缺合格医生问题。

  全面实施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对贫困人口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在本区中医院发生的门诊中医药治疗按40%报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65%报销,其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不设封顶线。截止当前,我区已有81家基本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范围。

  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将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等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目前门诊特殊慢性病达到36种,其中I类8种,II类28种;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0万元;I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到5000元。

  开展业务知识培训3次,选派2名骨干乡村医生到市中医院进修学习,组织28名乡村医生进行线上网络规培学习;每年选拔优秀学生进行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对于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安排医务人员进驻村卫生室开展诊疗活动。目前全区所有乡村卫生机构都配置了合格乡村医生。


  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重点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以及医疗服务不规范印象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问题。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


      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通过抽查住院次数较多参保人员的病历及门诊费用较高人员的处方和现场查看在院病人病历等多种方式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检查。      
  联合区医保局开展贫困人口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检查,重点针对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等方面开展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违规线索移交卫生监督处理。目前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活动还在持续开展中,已关闭不符合条件的诊所3家,实施行政处罚24家,罚款4.6万元,净化了医疗市场,为群众创造优质服务环境。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

  根据《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部位、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开展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群体保”、“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的农村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对拥有私家车辆、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等10类人员和现象进行重点核查。通过实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取消不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 195户308人。新增低保对象 118户181人。同时,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畴。目前纳入低保范畴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对象24户,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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