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解决贫困户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委托区建筑设计院对全区15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逐户鉴定,全区251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2户)已开工251户,已完工179户。 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台账,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223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同时,联合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对全区55个集中供水点的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进行了细致的摸底调查,共投药进行水质消毒52处。组织完成了管水人员的体检工作。 解决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 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三避免、一确保”要求,即避免因贫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辍学,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零辍学”目标。 组织各镇街委、学校深入属地和涉及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调查,摸清贫困户教育人口就学状况,精确掌握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制定了《安源区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报告制度》,要求学校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一月一报”制度,目前已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安源区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共计1508人,无一人辍学。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重点抓好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开展学校党员教师结对帮扶贫困户子女活动,组织教师定期走访贫困学生家庭,适时掌握贫困户子女思想动态、及时进行疏导。 围绕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解决贫困地区乡村卫生医疗机构缺合格医生问题。 全面实施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对贫困人口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在本区中医院发生的门诊中医药治疗按40%报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65%报销,其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不设封顶线。截止当前,我区已有81家基本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范围。 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将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等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目前门诊特殊慢性病达到36种,其中I类8种,II类28种;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0万元;I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到5000元。 开展业务知识培训3次,选派2名骨干乡村医生到市中医院进修学习,组织28名乡村医生进行线上网络规培学习;每年选拔优秀学生进行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对于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安排医务人员进驻村卫生室开展诊疗活动。目前全区所有乡村卫生机构都配置了合格乡村医生。 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重点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以及医疗服务不规范印象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问题。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 根据《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部位、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开展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群体保”、“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的农村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对拥有私家车辆、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等10类人员和现象进行重点核查。通过实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取消不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 195户308人。新增低保对象 118户181人。同时,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畴。目前纳入低保范畴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对象24户,2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