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 16:38|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芦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日,从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获得消息,芦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被评为“江西省园林化单位”。
近年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绿色引领、提升品位”的工作思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改善机关工作生活环境,提高机关大院园林化水平,机关大院绿地率达40.7%,绿化覆盖率为46%,为推动芦溪园林城市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