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好消息! 近日, 从江西省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说法大赛决赛上 传来喜讯, 全市推荐的唯一参赛选手 我区广寒寨乡官陂村妇联主席邱子娟荣获三等奖和 全省“十佳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称号! ▲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吴艳玲为获奖者颁奖 ▲我区选手邱子娟现场说法风采 每一分荣誉的背后都有着不懈的努力与付出! 接下来, 小湘带大家走近全省“十佳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 去听听这位基层妇联干部 是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解决了 王老太太的烦心事~ 这是一个“皇帝不急太监急”的调解故事 •••• 我叫邱子娟,是广寒寨乡官陂村的村妇联主席。2018年11月,我有幸参加了湘东区妇联组织的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学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培训班还邀请了《金牌调解》栏目组观察员廖喜玉讲授调解技能,收获满满。自从参加这次“法律明白人”培训后,我学会了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来化解纠纷,努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本人调解的故事。 我们官陂村离城区较远,十分偏僻,村民们都比较纯朴,但法治意识相对淡薄。今年4月,村里的王奶奶跑到村委会向我诉苦:“邱主席呀,我儿子儿媳太不孝顺了,现在国家都鼓励生二胎,搞不懂我这个儿媳怎么想的,就是不愿意再生一个,说了她很多次,怎么说都说不通,我快要被气死了,今天一气之下把她骂哭了,现在儿子儿媳都不理我了”。 听了王奶奶的诉说之后,我先是耐心安慰王奶奶不要激动,我们会上门去找她儿子了解情况做工作,等她情绪平稳之后,说道:“如果我是您儿媳,我也不会理您,不管怎么样,骂人是不对的,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也称家庭暴力,也就是说,如果您经常性谩骂儿媳,就是一种家暴行为,儿媳可拨打报警电话要求公安机关对您进行批评教育、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治安拘留等处罚,也可向司法机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现在知错能改,一切都来得及”。 随后,我找到王奶奶的儿子、儿媳及他们的左邻右舍了解情况。原来,王奶奶早年丧夫后,一个人一把屎一把尿含辛茹苦把儿子抚养长大。儿子结婚后王奶奶仍然和儿子一家住在一起,平时帮着接送刚上小学的孙女。自从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后,看着邻居们一个个儿孙满堂,王奶奶想让媳妇再生一个孩子的想法愈加强烈,不料儿子儿媳强烈反对,主要是他们觉得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现在夫妻二人一起工作日子才勉强过得去,如果再生个孩子,家庭负担很重;王奶奶年纪大了,再生一个,既要帮着做家务接送大的,又要照顾小的,老人身体也吃不消。基于此,夫妻二人一致认为目前不能生二胎,可王奶奶就是不听劝,最后矛盾愈演愈烈,甚至恶语相向。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我找了王奶奶单独谈心,告诉她:“您想儿孙满堂可以理解,但是,儿子儿媳也是考虑到经济压力大、身体吃不消等各种原因。总不能只管生不管养吧!您明知儿子儿媳不愿再生育二胎,还强迫儿媳生育甚至口不择言、骂骂咧咧就不对了。骂人既让媳妇生怨气,又违反《反家庭暴力法》,吃力不讨好,何苦呢?再说了,我国法律在生育权方面有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妇女有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是否生育、何时生育以及如何生育是由妇女自己决定的,受法律保护。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孩照样养爹娘,所以在生二胎这件事上您老就别再添乱了。第三,如果您一意孤行,轻则引起夫妻俩不和,重则导致他俩离婚,所以,生二胎这事就让他们俩口子做主吧。”最后,王奶奶放下执念,保证不再逼儿媳生二胎了,回去后又开开心心帮着接送小孙女。而儿媳通过我们劝她看在婆婆帮着带孩子整天忙里忙外,放下隔阂,同婆婆和好如初。 作为农村法律明白人,有时会“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好在王奶奶和媳妇明事理。通过这次调解经历,让我对调解有了更深的认识,调解要在合法的大前提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案件事实心中有数、对法律规定心中有数、对当事人的心理心中有数。不断斡旋、劝解、调和,让双方消除分歧,达成共识。 在湘东, 像邱子娟这样的基层“法律明白人”还有很多…… 为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的作用,湘东区妇联已举办了“法律明白人”培训班12期,将全区所有行政村妇联干部都培养成了“法律明白人”,并将继续加大普法力度,努力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作用,示范带动更多农村妇女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为把湘东实施“五大战略”、建设赣西新门户贡献巾帼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