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出台《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对违规报销、违法建房等20个易发多发问题明令禁止;出台《村(社区)无现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实现资金收支信息化留痕管理,强化对村居集体资金使用的监管。二是健全监管体系。围绕规范村(居)务决策、小额工程建设、民生政策落实等内容细化履职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村居“三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延伸监督触角。扩充廉洁“六员”队伍2320余人全员上岗,经常性对村(社区)财务开展监督检查,对社情民意走访收集,对廉洁建设公开宣讲。截至目前,全区155个村(社区)廉洁工作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