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芦溪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积极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芦溪镇把森林资源保护和增绿增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及时调度、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落实到位。 镇党委书记林江在温埠管理处督导林长制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敖镇长在山下村督导林长制工作 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宣传车、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林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突出重点难点,狠抓工作落实根据省、市、县关于推进林长制工作要求,我镇切实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多渠道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要时节明确管护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同时,对全镇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护林员责任意识与积极性,实行定期巡查、定点守护,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各村商定护林员名单 强化督导检查,坚决追责问责我镇将各村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千分考核内容,定期通报生态建设与保护情况,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