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利用“3.15”国家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发放一万余份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渔业安全月宣传活动”、“农业法普法宣传活动”等。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组织人员深入各农资经营场所进行假冒伪劣农资专项检查,检查农资经营点70余家,责令暂停无证经营农资店10余家;检查兽药经营点18家,关闭无证兽药经营点5家;检查饲料经营点20余家。三是加大农业执法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先后查处5起生猪非法调运(应检疫而未检疫)案件;查处商标不符合规定的水稻种子案件2起;查处经营伪劣农药案件1起;查处各类非法捕捞事件33起,销毁非法捕捞工具50余台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