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齐心,狠抓野外用火 自今年10月5日《萍乡市人民政府林区禁火令》发布以来,全镇上下齐心合力,违规野外用火得到有效遏制。但近段时间以来,野外用火又呈现出抬头趋势。为此,高坑镇在要求全镇上下继续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管控力度的同时,坚持“教惩结合,内严外紧”的原则,切实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和惩戒力度,确保市政府《禁火令》执行到位,有效保护高坑生态环境。 【事件回顾】 2019年12月15日,茶亭村辖区内上午、下午连续发生两起违规野外用火事件。 针对事件对高坑管控野外用火大局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事实,按照区镇要求,镇纪委立即介入调查,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茶亭村村委会分管副主任刘雪华诫勉谈话,村委会主任赖洪提醒谈话,并进行全镇通报,同时责令茶亭村向镇党委、政府做检讨。 与此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2月18日下午,由高坑派出所会同镇环保办、茶亭村两委负责人,对茶亭村违规野外用火人员钟某华、贺某高进行训诫。通过批评教育并组织两人重新学习《萍乡市人民政府林区禁火令》,两人均认识到错误并出具《悔过书》。 【事件反思】 镇党委书记刘家水指出,虽然此次处理的是个案,但全镇上下一定要引以为戒,在管控违规野外用火上不可放松一丝。要充分认识到,执行《萍乡市人民政府林区禁火令》,确保高坑生态环境良好,对高坑基层党员干部来说,必须严格落实;对高坑广大群众来说,也要主动作为。 刘家水强调,抓好林区禁火工作,全镇上下务必注意以下三点。 1 第一,要真做 “污染防治”是“三大攻坚战”之一。全镇党员干部要把管控违规野外用火,保护高坑生态环境列为紧要任务,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时时绷紧这根弦。与此同时,各村要压实责任,从村两委正职、副职到村民组长、护林员等,要明确各自职责和管片,形成网格化管理、全天候监控局面。 2 第二,要真想 管控违规野外用火,全镇党员干部要想办法。既要严格管控,又要通过正反宣传,培养普通党员群众宣讲员等办法,让群众知晓《禁火令》具体内容。此外,在走访宣传时,基层党员干部要认真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对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给予认真帮助。 3 第三,要真抓 全镇党员干部要高度警醒,并要教育和引导群众认识到,市区镇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是动真碰硬的。为了保护高坑生态环境,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都需要禀承“守土有责”理念,动员起来,行动起来。只要全镇干群心齐,就一定能够消灭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附:《萍乡市人民政府林区禁火令》 《萍乡市人民政府林区禁火令》 鉴于天气持续干旱少雨,我市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形式极其严峻。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本令。 一、禁火时间:本市森林高火险期为 2019 年 10 月 5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 100 米范围以内区域。 三、禁止内容: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埂、烧火土灰、烧香烛冥币、燃放烟花爆竹、林间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火把照明、玩火狩猎、烧山造林、放篝火、放孔明灯和其他野外用火(炼山造林的按程序报批)。 四、严格执法:凡违反本禁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萍乡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799—6780110。 二O一九年十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