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下达2019年省对市县财政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7.2亿元,其中我市获得7171万元,比上年增加5658万元,占全省总额近十分之一,位居全省设区市前列,稳居四小地市第1位,高出四小地市第2位1758万元。 2018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叠加减税降费政策效应不断释放,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等困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财政保持平稳健康运行。收入方面,狠抓收入质量,实现量质双升,继2018年全市各县(区)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均超过80%后,2019年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1-11月全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8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69.2%,分别高出2018年底1.3和1.4个百分点。全年税收占比稳定在80%以上,收入质量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打造了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升级的“萍乡样板”。支出方面,坚持节裕用民、注重绩效,将资金用到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促进全市民生福祉持续改善、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全力服务好改革发展大局,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全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新发展理念,努力做实各级财政收入,在巩固提升上下功夫,继续强化依法征管和科学调度,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全市财政健康有序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五年新跨越”目标实现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