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申请受理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文件精神,请相关退伍人员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指定申请受理点提出补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新提出的申请,其中有安置单位的,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原单位不存在的,到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安置单位的到原安置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咨询电话:0799— 6312320(五陂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退役军人服务站) 五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019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