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 1日上午9点16分,萍乡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办税服务厅开出第一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款书,这标志着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正式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为了见证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这一历史时刻,萍乡市档案局的工作人员在12月底就通过预约服务申请2019年第一天来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上午9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接收该单位申报资料后,顺利导入金税三期社保子系统,顺利完成开票。萍乡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琼将票据交到缴费人手中,这张编号为13079256、缴费金额为28291.76元的票据成为萍乡税务历史上首张社会保险费票。 据了解,从2019年1月1日起,萍乡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跨年度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代收渠道不变,税务机关将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方式,逐步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 截止上午10时,全市各县(区)税务局均成功开具出社会保险费票。 |